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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权益法下顺流抵消不考虑出售比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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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尊敬的学员您好:
【案例】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股权,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2×16年度甲公司将成本为800万元(未减值)的商品按照12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取得商品作为存货核算,至年末对外出售40%,剩余部分未发生减值。乙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个别报表确认投资收益=[5000-(1200-800)×(1-40%)]×20%=952(万元)。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952
贷:投资收益 952
上述分录可分解为:
①不考虑内部交易情况下确认享有的净利润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0(5000×20%)
贷:投资收益 1000
②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抵销
借:投资收益 48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8(400×60%×20%)
合并报表分录分析如下:
个别财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
借:投资收益 400×60%×2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0×60%×20%
合并报表抵销:
借:营业收入 1200×20%
贷:营业成本 800×20%
营业成本 400×40%×20%
存货 400×60%×20%
【提示】
①“存货”是被投资方的,投资方合并报表角度反映为“长期股权投资”
②“营业成本400×40%×20%”是被投资方的,投资方合并报表角度反映为“投资收益”
在个别报表抵销分录基础上,编制合并报表调整分录:
借:营业收入 1200×20%
贷:营业成本 800×20%
投资收益400×40%×20%(出售部分,代替被投资方的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400×60%×20%(未出售部分,在个别报表基础上调整投资收益)
总结:
经过报表项目的替换和在个别报表基础上的调整,最终合并报表调整抵销分录中“相当于”全部抵销,故可以理解为“合并报表抵销顺流交易不考虑出售比例”
2021 06/08 21:53
黎锦华老师
2021 06/08 21:54
注:投资方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与被投资方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顺流、逆流)原则上都应当考虑出售比例,但由于被投资方不纳入投资方合并报表,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用投资方的相关项目代替,所以最终编制的顺流交易抵销分录中,“相当于”不需要考虑出售比例。
84784967
2021 06/08 21:57
那为什么逆流需要考虑出售比率呢
黎锦华老师
2021 06/08 22:00
逆流交易的理解。
【解答】例·甲公司拥有乙公司30%股份,乙公司2013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存货,售价500万元,成本400万元,当期未对外出售。则按现行准则规定个别报表中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100)×30%=270
贷:投资收益 270
合并报表中调整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30%=30
贷:存货 30
【理解】若不考虑内部交易调整净利润情况下,则个别报表中应做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
贷:投资收益 300
然后合并报表中基于正常的抵消则应为:
借:营业收入 500×30%
贷:营业成本 400×30%
存货 100×30%
由于仅拥有被投资单位乙公司30%持股比例,现行准则下不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故乙公司个别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也不纳入合并报表,故应当替换为与之相关的损益类项目,即“投资收益”科目。即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应为:
借:投资收益 30
贷:存货 30
【注】该笔分录是合并报表中应体现的实质抵消金额及项目。
但是由于在现行准则下个别报表中已经针对未实现内部损益调减净利润,即可以理解为在个别报表中单独做了一笔如下分录:
借:投资收益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
由于上述的分录,已经实现了调减投资收益的效果,但是同时调减了长投的价值,故应当将调减长投的价值予以恢复,所以合并报表中分录即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
贷:存货 30
【拓展1】若上述例题中存货当年对外出售40%,则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应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60%×30%
贷:存货 18
【拓展2】若上述例题中第一年仍未出售,第二年出售40%,则第二年合并报表中分录应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60%×30%
贷:存货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