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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老师:建筑工地买的活动板房可以作为合同履约成本-临建设施入账,后来人员增加没有继续买活动板房,给租赁了员工宿舍为什么就只能入福利费呢?

84784996| 提问时间:2021 06/0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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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你好前面是作为临建设施没有问题,后面你改变用途了就计入福利费
2021 06/09 09:54
84784996
2021 06/09 09:57
老师,临建的目的是活动板房和租房的目的一样,都是给员工住宿用的,这个我应该怎么理解区分呢?
黎锦华老师
2021 06/09 10:00
公司为施工单位建的活动板房,应该计入“临时设施”科目。 如果用于员工宿舍,其实最后还是摊销到福利费里 由于施工企业在工地上修建临时建筑物,在工程完工后是要拆除的,因此,施工企业修建的临时建筑物不可以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只能通过“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和 “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来核算。  “临时设施”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属于资产类科目。 “临时设施摊销”科目属于资产的调整科目,也是“临时设施”科目的备抵调整科目,来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即核算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黎锦华老师
2021 06/09 10:00
只不过你租房一次到位就计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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