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分析时所引用的收入准则规定(即以收入准则、准则应用指南哪些条款为依据做出的分析结论)、案例分析的思考过程(即解析怎么思考的)、最终结论三个部分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问题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1 06/15 09:30
梓苏老师
2021 06/15 10:07
你好,时点业务
和新收入准则相关的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但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合同已被批准,双方承诺将履行各自的义务;
已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a接受b委托研发药理)
有明确的支付条款;(按照里程碑付款那一段)
具有商业实质,如果履行合同会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比如风险,时间分布,金额),大概就有商业实质。反之,则可能没有商业实质;(用于B公司后续的临床医药研究)
很可能收回对价。(管理层评估是否“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只考虑客户的能力和意愿。只有当客户既有能力又有还款意愿的时候,管理层才能估计“很可能”收回对价。如果管理层“自己”愿意降价,应该按照“可变对价”的要求入账(而非以此评估“收回对价”的可能性)
某一时段内履行义务,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客户不断收到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通常包括经常性或常规服务。比如,清洁服务(如果第三方履行剩余的清洁服务,无须重做之前的服务); 健身房的服务(第一个月的服务不影响以后月份的服务);专业公司的常年法律服务等。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比如,在客户的土地上建造厂房,因此客户对它是有控制的。
已提供的一部分服务/商品无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已完成的部分收取成本和合理利润。比如,由于商品是按照客户的特殊指示生产的,所以它的一部分是不能被单独卖掉。
所有不满足以上任意条件的履约义务,都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