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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一把手兼任财务负责人。只要要承担财务责任时,就说不是会计不懂财务。要会计承担所有财务风险。作为事业单位会计在报销、发放方面应承担哪些责任?对于会计在事业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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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事业单位一把手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的。这个是否有相应的规定?
2016 12/03 18:33
84785012
2016 12/03 18:51
本单位是一所学校下属单位。本单位主任说有校长也分管财务工作,也不懂会计?
王雁鸣老师
2016 12/03 18:25
您好,事业单位一把手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的。作为事业单位会计在报销、发放方面应承担责任如下: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制度,负责预算内外一切帐目及固定资产总帐的帐务处理,行使会计职责职权,严格从事会计业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帐对帐,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目健全,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证帐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3、管理和监督所需的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从事一切业务活动,保证收入合乎标准,支出合乎手续。
4、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依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
对于会计在事业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应该承担全责的,要按上述应承担的责任处理业务,保护好自己。
王雁鸣老师
2016 12/03 18:39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王雁鸣老师
2016 12/03 18:57
您好,应该是不懂会计的,要严格按照会计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