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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 两个分支机构在A. 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按照分国不分项法和不分国不分项法分别计算应交多少企业所得税?

84784957| 提问时间:2021 06/1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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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你好,按照分国不分项法计算应交多少企业所得税=(100+50+30)*25%=45
2021 06/16 17:57
庄老师
2021 06/16 17:58
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可以扣除的=45*50/180=12.5
庄老师
2021 06/16 18:00
 两个分支机构在A. 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在A国分支机构可以实际扣除10
庄老师
2021 06/16 18:01
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可以扣除的=45*30/180=7.5,9大于7.5,可以扣除7.5
庄老师
2021 06/16 18:02
按照分国不分项法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45-10-7.5=27.5
庄老师
2021 06/16 18:04
两个分支机构在A. 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可以扣除=45*80/180=20,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45-20=25,比是在面少缴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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