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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成本法和全部成本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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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成本法(全部成本法)和变动成本法的区别:
一、理论依据不同
变动成本法的理论依据:固定制造费用与特定会计期间相联系,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经营期的长短成比例,并随时间的推移而消逝。其效益不应递延到下一个会计期间,而应在其发生的当期,全额列入损益表,作为该期销售收入的一个扣减项目。
而传统的完全成本法则强调成本补偿的一致性,其理论依据是:固定制造费用发生在生产领域,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其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的支出并无区别,应当将其作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二、产品成本构成内容不同
完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中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为生产产品而耗费的全部制造费用(包括变动制造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成本随着产品的流转而结转;
而变动成本法则将制造费用中的固定部分视作当期的期间费用,随同销售和管理费用一起全额扣除,而与期末是否结余存货无关,产品成本中只包含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变动制造费用。
三、应用前提与成本构成的内容不同
变动成本法是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上,对产品成本按其与产量变动间的线性关系划分为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并进行粗略估计。其中,变动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性制造费用和变动性销售及管理费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性制造费用和固定性销售及管理费用。
而完全成本法将成本按其用途分成生产成本与非生产成本两大类。其中,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非生产成本包括销售和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
四、存货估价及成本流程不同
采用变动成本法,无论是在产品、库存产成品还是已销产品,其成本都只包含变动成本,故期末结余存货只按变动成本计价而不包括固定成本。
采用完全成本法,固定性制造费用作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参与期末成本的分配,这样,已销产品、库存产成品及在产品均“吸收”了一定份额的固定性制造费用。可见,完全成本法下的存货计价必然高于变动成本法下的存货计价。
五、损益确定程序不同
在变动成本法下,确定损益因感召贡献式损益程序计量,首先用营业收入补偿本期实现的销售产品的变动成本,从而确定贡献边际,然后再用贡献边际补偿固定成本来确定当期营业利润。
在完全成本法下,确定损益应按照传统式损益确定程序进行,首先用营业收入补偿本期实现销售产品的营业成本,从而确定营业毛利,然后再利用营业毛利补偿营业费用以确定当期营业利润。
六、所提供的信息用途不同
在完全成本法计算模式下,提供的信息能够揭示外界公认的成本与产品在质的方面的归属关系,按该法提供的成本信息有助于促进企业扩大生产,刺激增产的积极性。
变动成本法是面向未来决策,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而产生的。变动成本法要求区分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可将其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便于开展业绩考核评价,调动各有关单位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企业重视市场销售。
2021 06/22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