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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所得税率25%,2018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为100 000元(为企业上年发生的亏损):(1)本年实现税前利润700 000元。(2)年终,按净利润的10%、2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向投资人分配现金股利。要求: 计算所得税、净利润和年终未分配利润的数额;编制计算并结转所得税、结转净利润和年终有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84784980| 提问时间:2021 06/2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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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所得税700000*25%=175000 净利润 =700000-175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100000加上700000减175000减(700000-175000)*(10%加上20%) 借,所得税费用175000 贷,应交税费一 应交所得税175000 借,本年利润 175000 贷,所得税费用175000 借,本年利润 700000-175000 贷,利润 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 分配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一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2021 06/22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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