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非同一控制免税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但是有时候又不确认,都搞不清什么时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什么时候不确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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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应税合并%26免税合并
1.应税合并,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并入合并方时,计算缴纳所得税,合并方并入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按转让收入的价格,即“公允价值”
2.免税合并,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并入合并方时,不计算缴所得税,合并方并入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按原账面成本
二、非同一控制%26同一控制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将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纳入合并报表,购买方认可的被购买方资产和负债,均是公允价值,免税合并下计税基础为原账面价值,存在暂时性差异;而应税合并下,计税基础为其公允价值,所以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认可的被购买方资产和负债均是账面价值,免税合并下,计税基础为其原账面价值,所以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应税合并,计税基础为其公允价值,存在暂时性差异。
三、总结理解
(1)应税合并
被合并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和处置资产,并缴纳所得税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计税基础为公允价值
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账面价值核算,产生递延所得税
非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核算,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2)免税合并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计税基础为原账面价值
被合并企业:不缴纳所得税
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账面价值核算,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非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核算,产生递延所得税
2021 06/25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