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勾选认证发票平台有很多电子通行费发票,可以认证抵扣,但是没有票,如果一直不认证对公司有影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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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多了久了不认真税局有时候会有提示
这个电子通行费发票是员工或是老板开的吗?要是可以找回来比较好
2021 06/28 15:54
84785031
2021 06/28 15:56
老板开的,
84785031
2021 06/28 15:57
现在认证发票不是没有期限限制了么
来来老师
2021 06/28 16:03
是的 但是长期不处理 税局系统有提示 因为不符合常理 税局会有疑问
我坐标河北 之前(不过是2020年的时候 )税局提示过我们19年没有认证发票 让我们解释和处理
得看下你们税局情况了
84785031
2021 06/28 16:21
还有个问题哈,就是我们有一份技术费用专票抵扣联不见了,是可以拿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么
来来老师
2021 06/28 16:25
可以 这是是可以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84785031
2021 06/28 16:53
老师你知道勾选认证发票还有限制时间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呀
来来老师
2021 06/28 16:55
新规定没限制时间了
2020年3月取消的自2017年以后开具发票360天的认证期限制。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第八条规定,2020年3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