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某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 (1)购入空调300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和税款分别为100万元、13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万元、税款0.09万元。 (2)销售空调一批,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128万元,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物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3)零售空调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13万元,货款已收到。 (4)销售给某企业空调一批,商场基于8折优惠,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折扣前),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请计算:(1)该电器商场当月销项税额。 (2)该电器商场当月进项税额。 (3)该电器商场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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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销项税额=128*13%加上113*13*80%*13%
进项税额=13加上0.09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
2021 06/30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