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公司和供应商打官司,我们打输了,支付了违约金,律师费、以及财产保全费,和货款的滞纳金、万分之3的利率,我们可以要求对方开发票给我们吗?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1 06/3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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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个不用开发票 判决书就行了
2021 06/30 15:48
84785028
2021 06/30 15:55
符合条件的违约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着明确规定,按照该规定予以细化后,笔者认为对于确认为增值税价外费用的逾期付款利息,按收讫逾期付款利息的当天确认价外费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违反经济合同的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的赔偿金,为收讫款项或者取得索取款项凭据的当天.同时,对确认为增值税价外费用的逾期付款利息或赔偿金,可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4785028
2021 06/30 15:57
违约金的表现形式有很多,是否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分析其是否依\\"价\\"而生.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属于整个经济业务中购销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附于购销业务的完成而存在的,通常表现形式有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等.如果违约金不依附于增值税应税业务而独立存在,就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例如,A企业与B企业签订商品购销业务,合同约定A企业支付给B企业定金10万元,B企业在约定3个月时间内向A企业交付毛纱20吨,A企业转账支付B企业10万元定金.由于各种原因,A企业与B企业协商取消了购销合同,10万元则作为违约金由B企业同时没收.在上述案例中,双方虽然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但实际购销业务并未发生,收取的违约金并未依附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该项违约金并不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中的违约金,不应征增值税.除此之外,企业因管理需求按照既定的内部制度对职工进行罚款的行为,不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的,也不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范围.例如,某企业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内部职工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职工进行经济罚款等,这类收入就无需缴纳增值税.
朴老师
2021 06/30 16:01
同学你好 这个只要有判决书就可以税前扣除
84785028
2021 06/30 16:07
我的意思可以叫对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朴老师
2021 06/30 16:09
这个你们可以协商 但是一般有判决书就可以了
84785028
2021 06/30 16:10
复制的内容是学堂里面的解读
朴老师
2021 06/30 16:11
他们做收入就要缴纳增值税的
84785028
2021 06/30 16:23
我们这个是可以要求对方开的,第一:交易已经发生,合同已经履行,第二: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了违约金,2个条件同时满足,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没有交货,取消了合同,收取的违约金则不缴纳增值税。 税法根据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朴老师
2021 06/30 16:25
这个你们协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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