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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题怎么做?按照现行税率9%来算增值税吗?然后再算出销售额和礼品的增值税,消项税额减去进项就是答案

84784962| 提问时间:2021 07/02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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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问题: [单选] 某食品制造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从农民手中购入40吨大米,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为40000元。该食品公司将20吨大米用于本企业生产糕点,本月销售糕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0元;将另外10吨大米无偿对外捐赠,10吨作为集体福利发给职工。则该食品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元。 A . 5500 B . 4500 C . 3300 D . 5900 参考答案: D ●  参考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是应纳税额的计算。该食品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额=50000×17%+10000×13%-(40000×13%-10000×13%)=5900(元)。 如果是最新的题目按最新税率计算就好了
2021 07/02 13:11
84784962
2021 07/02 13:43
两个题数据不一样,题干一样
黎锦华老师
2021 07/03 06:26
同学你好,建议你做税法题要做最新的题目。
黎锦华老师
2021 07/03 06:45
我来给大家详细分析下这个题目的解题思路: 1、收购大米的进项税额=40000*13%=5200 2、销售糕点的销项税额=50000*17%=8500 3、将外购的另外10吨大米无偿对外捐赠,视同销售,要计算销项税额,并且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第1步已经一并计算进项抵扣,在此就不用再算进项抵扣)。 在此时,需要大家特别注意,视同销售的计税依据是如何确定的? 视同销售的计税依据确定原则分三步,首先看纳税人这个食品公司自己有没有销售大米,没有,无法取到销售价格这个计税依据; 然后再看其他纳税人的销售价格,有没有?有,农民销售时的计税价格是40000元40吨, 则, 40000÷40×10为这10吨的销项税额计税依据。 所以,此时的销项税额=10000*13%=1300 最后,提醒:如果此时,其他纳税人的销售价格都没有的情形下,还要按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去计算,即,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把计税依据算出来。增值税法上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一般为10%,涉及消费品是另行规定。 4、10吨作为集体福利发给职工,其进项不能抵扣,要将前面第1步做的进项税额转出一部分,即40000*13%*(10/40)=1300 5、最后,应纳税额=8500-5200+1300+1300=5900
黎锦华老师
2021 07/03 06:48
你发过来的题目出来没有对外捐赠这一步,其他的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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