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板有一家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为了不全部按一般纳税人缴税又设立了两家小规模公司,但是税管员又同是一个,请问这种情况税管员会认为我们是在逃避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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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这个有这个可能,风险很大,需要分开核算,这个分开签订合同才可以,还有这个经营地址最好是不要是同一个
2021 07/02 13:31
84785040
2021 07/02 13:38
合同之前是给一般纳税人公司签的,现在又和新开公司签的,但是地址是在同一栋楼不同房间
maize老师
2021 07/02 13:45
那这个是新的交易吗,新交易才可以,不能再接着之前 ,经营范围还都一样吧,那这个有风险,
84785040
2021 07/02 13:47
经营范围不一样但是开票内容一样
84785040
2021 07/02 13:49
合作公司也是之前公司只不过对方又和我们新开公司签的合同,那个一般纳税人公司就不继续签了
maize老师
2021 07/02 13:56
这个有风险,这个,还有地址也差不多相同有风险
84785040
2021 07/02 14:24
像这种情况为什么不能更换主体呢?合作方都愿意这样签合同为什么我们不能更换公司?
maize老师
2021 07/02 14:32
你们少交税了,这个,开发票内容都一样这个,到时候税局后台电子底账一看有问题,要查的
84785040
2021 07/02 14:40
照这样那之前的业务必须要在一家公司开了吗?如果开票内容换成另一个可以吗
maize老师
2021 07/02 14:51
,你实在想新公司开,那这个对应合同,对账单等都是新公司名义开出,还有这个对应需要有采购货物发票这个等也是需要新公司购买哈,不能是之前老公司名义买,这个新公司名义卖出,
84785040
2021 07/02 15:03
我们是服务业,之前合作公司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合同现在重新和小规模公司签的
maize老师
2021 07/02 15:19
那这个可以,先这么处理吧,后续万一查相关资料都是新公司给专管员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