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有个问题请教您。我是建筑公司,按合同约定,质保期内,工程质量有问题,维修费是承包方(我公司)维修,因我公司没有维修,发包方(甲方)代我们维修6万元,维护方又把发票开给了发包方(甲方),本次我公司请款10万元,开具了全额发票,发包方在我司工程款中扣除了6万后,实际拨款才4万,发包方扣除的6万,是否可以开具发票给我司入账,税法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没有发票,我司入不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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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你们按照扣除的净额4万开票 确认收入收款 那个6万是甲方支付的 和你无关
2021 07/06 09:23
84785044
2021 07/06 09:29
但是按合同,我们需要按全额开具发票。
84785044
2021 07/06 09:31
甲方代我们支付的维修费,能否开具发票给我们呢?甲方说涉税风险,不能开。为什么不能开呢?
轶尘老师
2021 07/06 09:39
全额开具发票 可以出局一个结算把4万扣掉 然后开具红字发票
84785044
2021 07/06 09:41
老师,是这样的,我们当时结算价就是10万,就是质保金内涉及维修费用,甲方代我们维修了,就是发票还是按全额开具。甲方能否再开具发票给我司呢?
84785044
2021 07/06 09:41
在税法上,要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轶尘老师
2021 07/06 09:49
不能开了 维修就不是你们做的
84785044
2021 07/06 09:57
只能是我们按实际收取的费用开具发票给甲方请款对吗?
轶尘老师
2021 07/06 10:03
是的!你的理解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