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个销售使用过的物品不就是简易吗,为啥和销售商品一样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1 07/08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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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小规模销售自己使用的股东资产 是减按2%征收 就是价税合计/(1+3%)*2%
2021 07/08 21:59
来来老师
2021 07/08 22:00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增值税征收率的规定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84785002
2021 07/08 22:01
你看下答案吧,看看3000元怎么不按照2个点
来来老师
2021 07/08 22:02
你好 看到是这样计算的 40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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