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有关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十万元免征附加税的规定吗

84785019| 提问时间:2021 07/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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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你好,这个只是对教育附加税,
2021 07/13 11:22
84785019
2021 07/13 11:31
这个财政文件能发一个给我吗?
庄老师
2021 07/13 11:3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这里,“缴纳义务人”的说法,结论如下:1、 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均可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该政策,不区分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均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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