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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选项c,怎么理解,我看有一题是甲欠乙钱,乙也少甲钱,乙把债权给了丙,说甲可以向丙提出抵消。这里怎么又说向第三人给付债务不得抵消呢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1 07/1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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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老师13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这是题目明文规定的。 不能抵销的债务 (1)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如不作为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不得抵销。 (2)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4)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 (5)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其他债务。 例如:甲欠乙100万元,按照甲和乙之前的合同约定,甲应该将此100万元向第三人丙支付,如果此时乙又欠甲100万元的,这种情况下,甲是不能以这100万元债务抵销其对乙的债权的,因此此时会损害到第三人丙的利益,丙还等着拿钱呢,结果甲和乙私自抵销后跟没事一样的,这肯定是不行的。
2021 07/13 14:22
84785035
2021 07/13 15:30
那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消呢
何老师13
2021 07/13 16:02
1.如果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同种、同质,其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债务互抵。 2.若互负债务标的物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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