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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收入章节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都是不可区分的,怎么区分是属于组合产出,还是单项履约义务呢,这是两个不一样的解释吗

84784969| 提问时间:2021 07/2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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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就比方说,你去签了一个合同,这个合同里面有两个东西。一个是你要向对方提供发动机。另外一个是你需要向对方提供一个发动机相关的其他零件。就如果说这个发动机和其他零件,他们两个是不相关的,这里提供给对方之后,他们两个可以单独被对方所用,这种就是可以区分的。那么还有另外一种情况,你单独提供对方发动机,这个发动机它拿去没有价值,不能用,你单独提供零件,他拿去也没有用,也没有价值,你必须要将发动机和零件组合在一起,才能够为对方所用有价值,这种就是属于组合产出,不可区分。
2021 07/21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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