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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跨域区域预交税款怎么样办理

84784969| 提问时间:2021 07/22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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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七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021 07/22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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