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个题目怎么理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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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简易计税部分不得进行进项抵扣,扣除13*10%,余下部分13*(1-10%)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生产性服务企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增值税,所以13*(1-10%)*10%为加计抵减增值税部分,3万元为上月尚未用完的加计抵减增值税,一起扣除。
2021 07/26 21:39
84785038
2021 07/26 21:44
知道了,后面的一个我忘记了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了
麦子老师
2021 07/26 21:46
好的。祝你学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