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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聘用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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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增值税方面:
1、对安置盲、聋、残、哑“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先征后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
2、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以上,未达到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以不亏损为限,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6%的征收率返还已征税款。
2021 07/26 21:37
伍老师(1)
2021 07/26 21:38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1、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民政部福利企业免征所得税;
2、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84785020
2021 07/26 21:42
民政福利企业是什么企业
伍老师(1)
2021 07/26 22:09
一、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1994年1月1日以后举办的民政福利企业,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查批准,也可按本通知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