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看了下答案。我的理解是因为是2017年12月31号进行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所以如果只是单纯求2017年的基本每股收益=5625/(3000+1000*9/12)=1.5元每股。但如何是求2018年度利润表列示的2017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属于比较数据,为了保持会计指标前后期的可比性,应当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所以此时比较数据的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1.5/1.2=1.25。请问这样理解正确吗?

84785044| 提问时间:2021 07/27 17:14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你这里计算了调整之后的每股收益,你这里理解为可比性是可以的,没问题。
2021 07/27 18:3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