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2×16年1月1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丙公司债券,支付价款合计1 020 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0 000元),另发生交易费用20 000元。该债券面值1 000 0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末付息一次。甲公司根据其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和该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该债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 (5)2×16年12月31日,丙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100 000元(不含利息)。(6)2×17年1月5日,收到丙公司债券2×16年下半年利息。(7)2×17年6月20日,通过二级市场出售丙公司债券,取得价款1 180 000元(含1季度利息10 000元)。请问一下老师,为何最后一笔出售是时,他明指出有1季度利息1万,为何却不用在贷方转一个应收利息,而直接确认投资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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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你把分录发过来看看
2021 07/27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