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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已经抵押登记的动产,如果以合理价款卖给了第三人,这种情况产生纠纷的话,这个动产属于抵押权人还是属于第三人

84785016| 提问时间:2021 07/3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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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
您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已经抵押登记的动产,如果以合理价款卖给了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动产所有权,如果第三人明知道该动产已经抵押登记的,则不能获取所有权。
2021 07/30 16:48
84785016
2021 07/30 16:50
已经抵押登记了第三人肯定知道啊,我就问这种情况动产属于谁
84785016
2021 07/30 16:51
已经抵押登记的动产,如果以合理价款卖给了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动产所有权,如果第三人明知道该动产已经抵押登记的,则不能获取所有权。
84785016
2021 07/30 16:52
这句话不矛盾吗,已经登记了,第三人肯定就知道了啊,又何来两种说话
冰冰老师
2021 07/30 16:57
您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物登记 的,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抵押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 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84785016
2021 07/30 16:59
老师,别给我发发条了行吗,麻烦针对我刚才的例子给结果,如果能看懂发条我就不会提问了,是吧
冰冰老师
2021 07/30 17:21
您好,下午咨询的人太多了,非常抱歉,输入的时候打快了,已经抵押的动产,如果以合理价款卖给了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动产所有权,如果第三人明知道该动产已经抵押的,则不能获取所有权。(更正一下) 就是如果只是抵押没登记,第三人如果不知道这个情况,签了合同,已经交付的,可以取得所有权,如果办理抵押登记的动产转让,该动产第三人无法取得所有权,还是抵押权人的 祝您生活愉快
冰冰老师
2021 08/0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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