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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这旧货跟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有啥区别?

84784961| 提问时间:2021 07/3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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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旧货一般是价值不大的物品 是除了固定资产以外的
2021 07/30 16:50
84784961
2021 07/30 16:51
那后者是啥?如何区分?
钟存老师
2021 07/30 17:00
固定资产一般有行业标准 比如 2000元以上的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84784961
2021 07/30 17:09
不是固定资产,是说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
钟存老师
2021 07/30 18:10
首先明确一下概念,旧货,旧固定资产和旧物品: 1、旧货指的是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所称旧货,是指自己是没有使用过的,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2、旧固定资产是企业自己使用过,会计帐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旧物品是指企业自已使用过,价值较小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核算的包装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一、旧货 1、旧货可以可以理解为是收购的二手货,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收购后,因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用于二次出售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这里“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是指包含但不限于,并非只对这几种东西适用旧货政策。 提请注意:旧货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旧货是物品的使用人、销售人不是同一个人,通常是被收购方使用,收购方收购后二次销售。 旧货的销售方可以是专门从事旧货经营商,从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购已使用过的物品(包括被收购方原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使用的物品),然后再次对外出售,赚取差价,比如专门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公司。 旧货的销售方也可以是是一家企业,将旧设备收购后因某种原因未使用,转售给第三方企业的货物。 3、 税法对于旧货规定的专门的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旧货经营单位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4、旧货发票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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