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司与一个研发团队设立一个研究技术公司,我公司是大股东,占80股权,今后研究技术公司只接受我司的技术研发,研发成果也都出给我司,请问我司是否也可以全额进行加计扣除,我司的业务处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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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1、不能加计扣除,只能按购入价进行摊销,加计扣除只适用于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2、按正常的无形资产的购入、摊销即可。
2021 08/02 09:23
84785005
2021 08/02 09:25
不是按照80可以扣除
84785005
2021 08/02 09:32
还用编制合并报表把
小玖老师
2021 08/02 09:32
您好,这个是不可以扣除的,因为是子公司的事项,不能在母公司层面进行加计扣除的。
84785005
2021 08/02 09:33
也不是母子公司呀
84785005
2021 08/02 09:33
这不是非同控吗
小玖老师
2021 08/02 09:36
您好,这个和是不是同一控制是没有关系的,这个无形资产的研发是子公司的经营事项,不能到母公司来加计扣除的。
84785005
2021 08/02 09:45
书上有,境内委托按80加计扣除
84785005
2021 08/02 09:46
你在找老师商讨下,吧
84785005
2021 08/02 09:46
在回复我
小玖老师
2021 08/02 09:53
您好,如果不是子公司出售给母公司,而是母公司进行委托研发的话,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84785005
2021 08/02 10:38
你看呢,我公司与这个研发团队成立的研发公司,占80股权,这个研发公司,只给我公司研发,并且出售给我公司,你说属于哪种呢
小玖老师
2021 08/02 10:40
您好,如果是出售的话,你们公司只能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