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收入中客户未行使权利,预充卡这种,预计有5%的不会被消费,这部分金额在有消费分摊收入,不需要确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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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是需要确认增值税
2021 08/02 15:08
84785009
2021 08/02 15:09
但是老师在讲义里 这道例题是没有确认的
84785009
2021 08/02 15:10
例11-28】甲公司经营连锁面包店。2019年,甲公司向客户销售了5 000张储值卡,每张卡的面值为200元,总额为1 000 000元。客户可在甲公司经营的任何一家门店使用该储值卡进行消费。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预期客户购买的储值卡中将有大约相当于储值卡面值金额5%(即50 000元)的部分不会被消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的金额为400 000元。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本例中,甲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为50 000元,该金额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确认为收入
84785009
2021 08/02 15:12
因此,甲公司在2019年销售的储值卡应当确认的收入金额为372 613元[(400 000+50 000×400 000÷950 000)÷(1+13%)]。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1)销售储值卡:
借:库存现金 1 000 000
贷:合同负债 884 956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15 044
(2)根据储值卡的消费金额确认收入,同时将对应的待转销项税额确认为销项税额:
借:合同负债 372 613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46 018
84785009
2021 08/02 15:13
(2)根据储值卡的消费金额确认收入,同时将对应的待转销项税额确认为销项税额:
借:合同负债 372 613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46 018
[400 000÷(1+13%)×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372 6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 018
小林老师
2021 08/02 15:14
您好,不会被消费,也得按价外收入申报增值税
84785009
2021 08/02 15:16
但是老师 讲义里的这道题虽然分摊了不会被消费的5万 但他是按消费的40万来确认增值税的
小林老师
2021 08/02 15:31
您好,最后加上46018,是否就是合计金额计算增值税
84785009
2021 08/02 15:34
不是的老师 372613*0.13是48439.69
小林老师
2021 08/02 15:43
您好,题目是两个销项税,是372 613+46018
84785009
2021 08/02 15:47
372613不是收入么 已经分摊了5万的
小林老师
2021 08/02 16:26
您好,根据您的题目,46 018=
[400 000÷(1+13%)×13%],您用合计收款*0.13/1.13
84785009
2021 08/02 16:52
所以题目中确认的增值税是不是不对
小林老师
2021 08/02 16:52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
84785009
2021 08/02 16:53
增值税应该是372613*0.13
小林老师
2021 08/02 17:01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