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司准备上市,证券公司的老师会经常到公司辅导,其中合同约定住宿费与交通费由我司承担,这部分费用就可不视为招待费列支,作为公司其他费用列支,并还可以抵扣进项,但这部分费用是作为差旅费还是咨询费呢?

84785041| 提问时间:2021 08/0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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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这个是计入招待费来核算的;  这个不是你雇员 只能走招待费的。 也抵扣不了的。   
2021 08/03 17:16
84785041
2021 08/03 17:18
有合同约定这种,是可以不作为招待费的,属于合同履约!
meizi老师
2021 08/03 17:26
 你好   如果你们有合同约定; 这个人有劳务协议的话     那你就计入劳务费一起去报  。 但是个人开的也不能抵扣的哦。    个人也开不了专票的 
84785041
2021 08/03 17:29
不是个人开的,是证券公司人员的住宿费和交通费呀!
84785041
2021 08/03 17:35
老师,这个有文件支持的!
meizi老师
2021 08/03 17:52
你好   人家说的是外单位的;   如果是外单位证券公司给你一起开票  开住宿费和交通费这个是可以抵扣的 ;  我上面说的 主要不能抵扣 一方面是考虑招待费这块  一方面 是  以为是个人来给你们开票。 如果是公司之间开票 就可以抵扣逇哈    餐费不能抵扣;  
84785041
2021 08/03 18:02
证券公司开票不会包含这部分,这部分是是证券公司人员拿回来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的!这部分去差旅费合适,还是咨询费!
meizi老师
2021 08/03 18:09
你好     去咨询费好一些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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