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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元),待扣金额为125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11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15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2020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120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0-1100=100(万元)。 问:老师你好,请问这里为什么不是调减50万元呢? 问:

84784977| 提问时间:2021 08/0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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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从业资格
学员您好,因为当年实际发生额是1100,那个150是以前年度结转的,这个150并不影响当年损益的,影响当年损益的只有1100。而现在能扣1200,那就是调减100 学员你需要记住,调增调减都是在当年的会计利润基础上调的,这里影响当年会计利润的就是1100,所以是调减100
2021 08/0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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