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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企业2020年享受过留底退税政策是不是以后我们就永远不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即使我们以后把留底退税税额缴足也不可以享受是这样的吗?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1 08/0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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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六、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纳税人已按照上述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否则,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021 08/06 07:54
84784958
2021 08/06 07:58
老师那意思我们2020年9月享受留底退税,今天我们招用10个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不能享受是这个意思吗?
朴老师
2021 08/06 08:01
嗯 这个政策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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