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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利息,不得扣除。指的是联营企业或者关联方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不得扣除,其他企业可以按照银行利率扣除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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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是的,因为对于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这是针对同一个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其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这种情况,因为我国目前,是法人纳税制度,内部机构之间支付和收取,合并纳税时,互相抵消了,相当于没有支付,也没有取得收入,所以确认收入和费用没有实际意义。因为不能确认收入,所以如果允许扣除的话,企业将大幅度在营业机构之间发生借款,这样就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对于企业收益很多,但对于国家将是很大的损失。为了利于征管,所以规定非银行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的利息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对于此种情况,属于同一个企业间的内部行为,没有收入确认和交税问题。
2021 08/05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