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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赠,分视同销售,为什么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是视同销售?能讲下原理吗。老师,谢谢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1 08/0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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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进项税额是不给抵扣的,所以就不用视同销售了。
2021 08/07 10:08
84785029
2021 08/07 10:09
投,赠,分对应的进项可以抵扣,所以就视同销售?
蒋飞老师
2021 08/07 10:13
是的,你的理解很对 可以这么把握 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 要么增加销项,要么减少进项(总之,企业不能少交税、税局不能吃亏)
84785029
2021 08/07 10:19
明白了,谢谢
蒋飞老师
2021 08/07 10:23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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