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个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不是连带债务人吗?应该适用连带债务人破产法条吧。债权人向各破产案件申报的债权总和不是不应该超过债权总额吗?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1 08/09 16:14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文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甲公司和乙公司是连带债务人。 各债权人先申报,申报后债权总和不超过债权总额。
2021 08/09 16:40
84785006
2021 08/09 16:42
甲公司管理人对这70万的债权是否确认呢?
84785006
2021 08/09 16:45
老师,管理人对申报的全部债权予以登记,和确认债权是一个意思吗?
文文老师
2021 08/09 16:47
D向乙公司全额申报了债权,就不能再向甲公司申报债权了,甲公司不确认债权。
84785006
2021 08/09 16:51
好的,谢谢老师
文文老师
2021 08/09 16:55
不用谢谢,有帮到你就好,请五星好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