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前期差错和前期调整,有什么区别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
主要是事项发生的时间节点不同。
前期差错更正发生时间都在年末12月31号之前,比如一笔收入记错账了,本来1000万的收入,做成了一个亿,利润多做了9000万,账记在2018年,当时没有发现,到了2020年审计审出来了,这时的更正就属于前期差错更正。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事项发生的时间节点是12月31号以后到年报报送之前这段时间。因为不在年报期,调整报表就不合适,但事项已经发生,如果不做处理可能会影响报表者的判断。
比如公司2019年经营很正常,没有大事。到了2020年元月份,突然出一个重大安全事故,损失是千万级的。这时年报还没报送,投资者有权利了解具体情况,这就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可以算最没有存在感的项目之一了。会计报表附注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专门的事项,但大多数公司在填报时都只会写上一个字——“无”。
是真没有还是没在意呢?以上市公司年报为例,我国的1到4月份是上市公司年报报送期,四个月的时间,占到一年的三分之一了。即使有公司早一点报送也有二三个月的时间了,说这期间偌大的公司一点日后事项都没有,而且是好几年、大多数公司都没有,显然是有问题的。
从会计到审计,大伙对日后事项都不怎么重视。毕竟年报期时间紧任务重,上一年的事还没搞清,谁还在意当前的事呢,有事也是能拖就拖,力争放到明年年报时再说。
可没有重视的日后事项真重视起来还是满重要的,这里就举一个案例。
A公司有一笔对B公司的应收账款1000万元,在还在授信期,按会计政策2016年底提了5%坏账准备。到了17年2月发现B公司老板因**输钱跑路了,B公司资金支付出现了困难。此时公司年报还没有对外披露,明显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问题是日后事项还分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我们要不要因此对将报送的报表进行调整呢?
按准则的说法,区分调整还是非调整的关键是事件的发生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还是之后,即B公司老板**输钱导致公司资金断裂是16年12月31号之前的事还是之后的事。如果是之前的事,那就是要针对这笔应收款专项计提坏账准备,多则全额计提,少则一半。如果之后的事,那就可以不动16年报表,只在会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提示一下即可。理论说起来容易,操作就有难度。B公司老板**不是一天两天了,外人很难分清到底那天输的钱。所以调整还是不调整A公司是有一定主动权的,因为没到付款期,它可以对B公司的事视而不见,还是写“无”,它也可以声称此事是17年的事,只说不动。当然如果A公司16年经营业绩不错,它也可能提交一些B公司在16年经营不善的证据,直接在16年补提500到1000万的坏账准备。不论那一种方案,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反驳。
所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操作空间不小,有必要引起投资者、财务和审计人员的重视
前期差错更正,顾名思义,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以前期间的账有问题,在以后的期间进行调整。前期可以是一年前,两年前,三年前等等。这种差错来源于几个方面:1会计政策运用不正确,比如应当资本化的处理进入资产,结果费用化进入损益;2会计估计的错误,比如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等,比如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等等;3除以上2种之外的其他差错,比如漏记某笔交易,比如提前确认收入,比如账户的分类不正确,这个方面很容易是舞弊的源头。会计处理则是能还原则还原(追溯调整法),不能还原则调整当期(未来适用法)。前期差错调整走权益。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主要是针对当期的财务报表来说,是资产负债表日(一般是12月31日)到财务报告日(一般是上半年的后几个月)之间发生的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分为两类日后调整和日后不调整事项,日后调整事项则是现在发生的事项对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发生的事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比如诉讼预计负债的计提,诉讼当时发生可能计提300万预计负债,结果2月份出现新的证据很可能损失1000万,这样就会进行会计调整,调整相关科目(资产负债损益);日后非调整事项则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之前未发生,比如一家公司12月31日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结完账,然后公司所有人开心回家过年,2月份年后上班发觉公司总部大楼倒塌,则不会进行会计调整,一般需要披露公司大楼倒塌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什么影响,如果会使公司破产,则可能需要更换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这是一个极端的情况,哈哈。简言之日后调整事项就是日后一定时间内有了更加清楚的证据,对之前的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并不是一个错误。
2021 08/11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