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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来算是租金/(1+5%)*1.5%,二出售二手车减按0.5%就是金额/(1+0.5%)*0.5%,加税分离的税率与外面的税率不同呢?

84784969| 提问时间:2021 08/1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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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一、个人出租住房,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征收率5%,增值税税额是:租金/(1+5%)*5%。减免3.5%的增值税后,减按1.5%征收增值税。 二、至于二手车销售,按现行的增值税政策,是减按0.5%的增值税征收率进行征税,因此增值税金额是:含税销售额/(1+0.5%)*0.5%
2021 08/14 10:34
84784969
2021 08/14 10:41
老师,还是不太懂,同样是减按计税,为什么他们加税分离的方式不同
江老师
2021 08/14 10:42
都是一样的,都是先换算成不含税金额,再计算税费。
84784969
2021 08/14 10:45
是的,那为什么出租住房价税分离里面的税率和括号外面的税率不同,二手车的相同呢
江老师
2021 08/14 10:47
计算税额时,也是一样的增值税征收率,只不过因为个人出租房产,存在减免税,就是增值税征收率是5%,减按1.5%征收增值税,减免了3.5%的增值税
84784969
2021 08/14 10:48
销售二手车也是减按0.5%,为什么就不一样呢
江老师
2021 08/14 10:50
销售二手车,直接是按0.5%的增值税征收率开具发票,属于简易计税,按简易计税的征收率开具发票,按0.5%的征收率交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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