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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什么?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这两个数据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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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残保金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按计算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全部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2021 08/16 09:53
84784967
2021 08/16 09:57
是应付工资的金额,包含企业承担的社保费吗
玲老师
2021 08/16 10:05
你好
工资总额
残保金计算中的工资总额不是工资薪金总额也不是应付职工薪酬而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计算口径
用人单位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工资总额由以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统制字[1990] 1号、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
对应科目
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总之,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