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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经济法中出资人以非货币型出资的,公司成立后,发现当时出资的财产实际价格低于章程的,需要补足差额的 有哪些?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1 08/20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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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21 08/21 05:11
耿老师
2021 08/21 0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84785006
2021 08/21 07:51
老师,我记得有一个不动产还是啥的不需要补差价,
耿老师
2021 08/21 07:54
你好,价格不公允的,也会涉及补价的。
84785006
2021 08/21 07:56
就是说 非货币出资的,其他股东主张补差价,就得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补呗?
耿老师
2021 08/21 09:08
你好!可以这样简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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