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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20年的5月出租一套位于市中心的自有房产用于他人居住、租赁期为1年、不含税租金为每月5000元。请问交增值税么?理由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1 08/2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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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同学好 个人出租住房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5000×1.5%
2021 08/21 14:28
84785029
2021 08/21 14:29
但是月租金小于10万元不是免税?
Helen老师
2021 08/21 16:37
同学记得真好,老师这块记得还是原政策,向同学学习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谢谢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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