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发票名称是运输服务的,需要备注哪些内容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2021 08/23 09:58
84785045
2021 08/23 09:58
等内容有哪些内容呢
立红老师
2021 08/23 10:01
同学你好,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主要的就这几项,等是的内容是自已根据业务内容可以填加;比如里程
84785045
2021 08/23 10:11
老师,那建筑服务需要备注哪些内容呢
立红老师
2021 08/23 10:13
同学你好,可以看下这个内容
看下2016 23号文规定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据此,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必须在备注栏上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只限于“建筑服务”发票。也就是,开票方提供各项建筑服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才须在发票的备注栏上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至于其他虽与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联但不属于“建筑服务”的业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不需要在备注栏上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点和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