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第一次分的时候,A没有分成功,但是B已经分成功了,为什么第二次分时,B又要重新再分?而且第二次为什么只满足A,B在题干不是一样显示现金流量是40吗?我的理解是第二次分摊时,A和B都有对应的可收回金额,那就把AB都满足了,再把余下的对应的分摊給CD。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到底是这个样子的,首先你按照正常的那个应该分配的比例金额去分配。那么由于这个a它有独立的现金流量。那么它的分配金额就有限制,那么这个a没有分配完的这一部分,重新在那个另外的资产去进行分摊处理,
2021 08/24 11:44
84784964
2021 08/24 11:56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B有现金流量就是可收回金额40万,那为什么不可以把B的减值75-30=40?
陈诗晗老师
2021 08/24 12:19
你计算出的B分摊的金额,用B分摊前的账面价值-应该分摊的金额,大于40
所以不考虑,
只有账面价值-应该分摊的金额,小于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才按40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