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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生活类,什么时候用10%,什么时候 用15%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1 08/2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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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这个才可以加计抵减15% ,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剩下红框是加计抵减10%
2021 08/28 18:00
84785002
2021 08/28 18:02
老师,红框是加计抵减10%
maize老师
2021 08/28 18:02
红框中生活服务是加计抵减15%
84785002
2021 08/28 18:56
老师不是有个时间范围的吗
maize老师
2021 08/28 18:59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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