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中国公民王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员,2019年其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工资22000元,按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为2200元,无专项附加扣除。(2)2月为某高校提供就业咨询宣讲活动,获得报酬66000元。3)4月从国内一单位分三次取得工程设计费共计44000元。(4)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8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3300元。(5)8月企业为该个人支付商业保险金4400元。6)将任职时认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取得转让收益22000元。(7) 12月,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限售股取得收入77000元,已知该限售股的原值是55000元,转让时相关税费110元。 要求1)计算1月份王某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计算王某就业咨询宣讲应预扣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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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8/31 13:37
陈诗晗老师
2021 08/31 13:51
1,(22000-2200-5000)×3%
2,66000×(1-20%)×30%-2000
3,44000×(1-20%)×30%-2000
4,88000×(1-20%)×20%-3000
5,22000×3%
6,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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