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合同我方盖章后,再电子档给对方盖章,对方再扫描电子档给我方,此时两个章齐全了。再打印出来,虽然不是正本,可以作为做账依据吗?

84784976| 提问时间:2021 08/31 15:2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    这个可以的; 这个   双方盖章就有法律依据了。   可以的 
2021 08/31 15:29
84784976
2021 08/31 15:35
不一定说一定要那个是要正本,也就是两个章都是红色的纸质档,对吧。
84784976
2021 08/31 15:36
因为按照这要求,每一份合同都要寄给对方,对方盖章后,又寄给我们。就是麻烦很多,
meizi老师
2021 08/31 15:39
后面补原件给你即可。你们可以先用这个来走业务
84784976
2021 08/31 15:41
所以一定要原件的原则。那覆盖你上面的答复了耶,你上面说,双方盖章就有法律效力。
84784976
2021 08/31 15:42
抛开有业务那段,最后那个合同是否一定要红色盖章正本原件吗?
meizi老师
2021 08/31 15:49
 你好         盖章正常是有效力了。 但是实际工作中 有的企业 为了 保证合同的保管  还是会考虑后期寄原件合同来保存归档的; 比如我们公司之前就是这样操作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