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一家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A、B、C三种产品。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6年的报表经批准于2017年4月28日对外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7年4月30日。甲公司有关事项如下:2)2016年11月2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合同,约定在2017年2月15日以每件80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B产品1万件,若不能按期交货,甲公司应按总价款(不含增值税额)的30%支付违约金。 甲公司的B产品无库存。2016年12月末,甲公司准备生产B产品时,原材料价格突然上涨,预计生产B产品的单位成本为1000元。为什么要借:预计负债200 贷:存货减值准备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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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合同将发生的损失=1**800*30%=240
履行合同将发生的损失=1*(1000-800)=200,
应选择履行合同
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会计处理如下:
①确认预计负债 200
借:营业外支出 200
2021 08/31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