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酒店在筹备期间,即将开业,平时购买物资和发放工资等所有的费用都是业主公司帮我们出钱的,采购等合同也是供应商和业主签订的,发票也是开业主公司的抬头,现在业主公司说账务由我们酒店做,酒店和业主公司签个补充协议,所有的支出挂往来,比如采购一批办公用品,合同是和业主公司签订的,发票也是开业主公司的抬头,现在业主公司要和我们酒店签个补充协议,然后他们做账的时候借:其他应收-酒店,贷:银行存款,我们酒店做账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其他应付-业主公司,请问这样操作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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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这样三流不一致是存在查找风险的。
2021 09/03 14:00
84784957
2021 09/03 14:07
老师,和业主公司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也不行吗
耿老师
2021 09/03 14:09
你好,不可以的,还是存在一定的查账风险,具体的要看税务局是否承认。
84784957
2021 09/03 14:13
明白了,谢谢老师,另外想咨询一下,有个个体经营户去年9月份注册的,一直没办理税务登记,也没有任何业务发生,现在想注销,请问该怎么注销呢
耿老师
2021 09/03 14:28
你好,直接走简易注销就可以,没有实际业务产生。
84784957
2021 09/03 14:28
好的,谢谢
耿老师
2021 09/03 14:33
不客气欢迎下次提问满意请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