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是供应商,销售合同是跟客户的总公司签订的,但发票客户要求开给客户的分公司; 客户及客户分公司以及我司有签三方协议:解释的是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签合同的资格,于是由总公司代签采购合同,但是业务实际跟分公司发生的,所以要开票给分公司,这么合法不?

84785004| 提问时间:2021 09/10 13:4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     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  那就不能开票的; 要应该开票给总公司的;  不应该开给分公司的;   
2021 09/10 13:46
84785004
2021 09/10 13:49
那三方协议还有效吗?就没有意义是不是
meizi老师
2021 09/10 13:52
 你好 ;     如果是 总公司签订的话。 那么  你们可以考虑 总部授权给分公司来开展业务 ;   分公司是自己做账报税的话 就可以开分公司的 发票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