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施工企业在过年时给建设方的领导个人赠送了一些礼品,应当按照“其他所得”项目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老师,请问这样的分录应该怎样写?

84785012| 提问时间:2016 12/2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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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柳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016 12/2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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