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有2家公司,1家公司的法人是A,另1家公司法人是A的爸爸,这2家公司其实都是A在经营管理,与2家公司都有往来账,如果这2家公司互相签订合同开发票可以吗?上周问了说可以互相开发票。A在自己的公司开户有留名字在她爸爸的公司也有开户留名字电子税务局也有留名字,这样也能互相签订合同开发票吗?另外,什么情况税法不允许互相开发票的?

84784978| 提问时间:2021 09/13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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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有真实业务可以开发票 
2021 09/13 14:21
84784978
2021 09/13 14:36
A法人和另一家公司不管是银行开户税务都有名字,也是可以的啊,我以为不可以。
玲老师
2021 09/13 14:41
你好 二个企业有真实业务可以开发票 
84784978
2021 09/13 15:00
好的,谢谢
玲老师
2021 09/13 15:06
 你好同学: 不客气,如果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不清楚的还可以继续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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