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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非房地产企业2018年转让2010年自建的办公楼取得不含税收入24000万元,取得土地支付的价款6000万元,建造成本8000万元,需要怎么计算增值税?

84784977| 提问时间:2021 09/1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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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你好,问题已收悉,请稍等。。。
2021 09/15 10:13
余余老师
2021 09/15 10:20
你好同学,非房地产企业转让2016年4月30日之前自建的办公楼,可以选择简易或者一般计税。 简易: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一般: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0%)×5%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0%)×10%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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