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制造企业,自已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现缴纳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

84784980| 提问时间:2021 09/1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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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可以做到在建工程人防里面的。
2021 09/16 09:17
84784980
2021 09/16 09:28
做在建工程,那就是要结转至厂房原值了,请问相应的会计准则我应该在那可以查啊
郭老师
2021 09/16 09:32
你好 与建房屋相关的费用都可以做到原值里面的。
84784980
2021 09/16 09:38
但是这样需要多缴纳房产税啊,有没有其他办法,做到其他科目
郭老师
2021 09/16 09:43
你好,做到管理费用里面的。
84784980
2021 09/16 09:47
现在领导要我查相关会计准则,我需要在那里查的到这个规定了
郭老师
2021 09/16 09:52
企业自建厂房的费用,哪些计入房产原值 1、在《会计准则第4号——资产》中,对定的初始计量有如下规定:"第七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第九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规定如下:"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6〕42号规定:"对新建房屋进行初次装修,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高档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投资,不论其帐务如何处理,一律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因此,对新建房屋进行首次装修中,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灯具、中央空调、地砖、门窗、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装修费用,属于使房屋这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会计核算上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缴纳房产税。 哪些税费必须记入房产原值 《财、国度税务总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依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中,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应根据下列情形判断装修费是否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1)房屋改建、扩建支出,应该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2)新建房屋初次装修费用,应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3)经营性租赁租入房屋,由承租人承担的装修费用的,不计入房产原值不缴纳房产税;(4)旧房重新装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第二条规定:“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新会计准则下土地是否要计入房产原值纳税? 问:1、中华人民共和产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 ,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处理。也即,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时, 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 土地使用权帐面价值不计入建筑物建造成本。   由以上三点推论出:从2007年实行新会计准则后,会计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内容不含土地使用权数额,也即,房产原值中不含土地使用权数额。缴纳房产税时, 土地使用权可以不计入房产税计征基数。以上观点是否正确?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应用指南: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 ,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根据指南规定,确实可以将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不记入建筑物成本,仅仅指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其他的如: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这里还应该将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计算缴纳房产税。 新准则下土地是否要计入房产原值 问:老师您好,我面的疑问,请您判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十五、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 3、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处理。也即,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土地使用权帐面价值不计入建筑物建造成本。 由以上三点推论出:从2007年实行新会计准则后,会计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内容不含土地使用权数额,也即,房产原值中不含土地使用权数额。缴纳房产税时,土地使用权可以不计入房产税计征基数。以上观点是否正确?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根据指南规定,确实可以将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不记入建筑物成本,仅仅指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其他的如: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这里还应该将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计算缴纳房产税。 哪些设备要计入房产原值缴税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规定记载原值的,在计产税时,应按规定调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房产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新搬迁或有新建车间厂房的企业,申报缴纳房产税时一定要注意检查是否存在为维持和增加房屋使用功能或使房屋达到设计要求,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明确是否要将这部分设备的价值计入房产原值一并缴纳房产税。 自建建筑物如何确定房产原值 账面入账价值(原值) 在建工程转入金额 自建厂房所缴纳的各项税费哪些可以不记入房屋原值?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例规定,外购定资产资产,以购买价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你所描述的费用,是购买土地时的费用,应合并到购买土地的金额,记入“无形资产”,并按规定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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